版权侵权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3-08-21 08:34:36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版权(即著作权)侵权是一般的民事案件,针对版权侵权调查取证同样要适用有关民事证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那么版权侵权会有哪些严重后果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视具体侵权情形,版权侵权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视具体情况,版权侵权人将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关于停止侵害
关于停止侵害,侵权人事先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版权内容,如果侵权行为持续进行,将进一步造成版权人损失,因此,停止侵权是及时止损的必然选择。
停止传播未作为其他版权内容元素的版权内容,停止侵权较容易;如果未经许可将版权内容作为其他版权内容元素进行使用,后果将是严重的,因部分素材侵权导致整个新的版权内容被禁止传播,这种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因此对于版权内容未经许可被作为素材使用的,应当尤其注重被要求停止侵权带来的影响。
2、关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关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侵害人身性质版权权利的,如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将承担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视侵权的社会影响情况可同时适用消除影响),该赔礼道歉可能是口头的,也可能是书面的,可能是私下的,也可能是公开的,如通过报纸或侵权网络平台官网或侵权自媒体。
赔礼道歉面向权利人本人,使权利人得到精神慰藉,因此只能是本人主张,不得让渡他人,比如授权版权代理机构起诉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是不行的。
公开赔礼道歉容易让侵权者受到舆论的谴责,对于有一定知名度的侵权者来说,公众形象将蒙受损失,一定程度上可以警示侵权。因此当发生人身性质版权侵权时,应考虑拥有人身性质版权的权利人(作者或表演者本人)提起诉讼要求赔礼道歉的情况。
3、关于赔偿损失
关于赔偿损失,因为版权侵权,财产性版权权利人本应取得的版权收益没有获得,因此索赔是当然权利,双方可以选择沟通协商,侵权人支付相应的许可使用费而豁免侵权。而双方未能达成和解的,权利人只能通过诉讼手段主张赔偿。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损失的确定根据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法院酌定赔偿的顺序确定,实践中,一般都是法院进行酌定赔偿金额。此外,关于索赔的取证费、律师费等合理开支,目前法院一般也能支持大部分,此外败诉侵权人一般将承担大部分诉讼费,总体而言,大部分版权侵权成本往往高于通过事先正常获取授权而支付的版权使用费。
二、行政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如果版权侵权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根根据该条规定,行政机关只处理财产性版权侵权行为,不包括人身性版权侵权行为,另外,该条适用的前提是该侵权行为涉及到侵害公共利益,因此版权权利人很难基于本条要求行政机关对具体的侵权行为进行救济。
但是,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该条突破了《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即互联网领域侵犯财产性版权且获利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无需以公共利益遭到损害为前提,这也是国家版权局历次“剑网行动”行政查处的版权侵权集中在网络领域的原因。根据该条,如小说作者发现自己的小说被网站转载且支付费用后方能阅读的,该版权人可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向版权行政管理机关举报查处。
三、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版权侵权涉及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两个罪名,根据前述刑法规定,当版权侵权达到一定规模,将触犯刑法,将受到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处罚(最高可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刑责),此种手段较严厉,对于大规模的版权侵权有一定的威慑力,国家版权局历年的“剑网行动”均有触犯刑法的版权侵权案例。前述刑法只打击侵害财产性版权的行为,因罪刑法定原则,侵害人身性版权的行为不在刑法打击的范围之内,如财产性版权人,尤其拥有大量版权的机构发现众多版权被侵权的,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向公安机关进行控告或根据第二百一十条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版权侵权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版权侵权有风险,不可不察,轻则赔偿、赔礼道歉,被贴上侵权者标签影响企业形象,甚至因侵权导致商业项目搁浅或被迫停止运营而损失惨重;同时有可能遭行政机关处罚,该行政处罚可能对企业后续经营行为造成负面影响;如利益熏心大规模疯狂侵权,牢狱之灾可能不远矣,届时将后悔莫及。
很多企业为了申请软件著作权没少舟车劳顿,但是最终还是因为不了解具体流程而申请失败,因此委托软件著作权代理就成了非常好的方法,所以今天就来说说在选择这类代理机构的时候除了委托费之外还要了解哪些。
第一,现在很多企业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时候都会委托代理机构,而对于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也是要查看资质的,通常情况下资质全而且规模大经验丰富的代理是最好的选择,选择的时候可以看委托费用,但是要针对服务来看,有的代理委托费用低,但是代理机构只是帮忙准备申请资料,而有的代理委托费用高,但是却是专人服务,不用企业自己申请。
第二,在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的时候还要看看客户口碑如何,尤其是在签订合同后多久可以拿到著作权,因为很多企业申请软件著作权不仅仅是为了享有对应的福利待遇,而且还为了参加竞标等商业活动,因此合同上必须写清楚多久申请下来著作权才行,这点很重要。
第三,在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的时候还要看看具体的服务,因为有的企业本身在申请的时候资料和程序等达不到申请要求,这种情况下作为代理应该凭借专业和经验来给予最中肯的建议和帮助,让企业最快的速度申请下来软件著作权才行,这点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除了价格之外还应该考察软件著作权代理的口碑和服务才行。
刚才提到的就是如何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选择好的代理机构可以事半功倍,最短的时间内就拿下软件著作权,这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因此在选择代理的时候应该多对比和了解才行,这样才能选择好的代理公司。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软件著作权法规定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以及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更多关于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内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内容有哪些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软件著作权法规定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二、著作权取得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三、著作权有哪些限制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三)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四)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五)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六)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软件著作权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若著作权法一味扩大保护范围,也会不利于我国著作权的发展。
个人开发一个APP之后,如果想在国内主流应用市场上发布,就必须要有软件著作权。但很多人不太清楚软件杭州著作权登记该如何办理,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个办理软件著作权的办理流程。
第一:申请方式直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申请,选择“软件登记”,在“我要登记”中选择“R1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就可以看到申请表了,填写以后,可以在“我的登记”中修改、打印,以及查看办理进度。建议必填项一次填写好后尽快保存,否则可能会因为超时而作废。
第二:关于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其实比较简单,打印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在线填写后打印出来是4页,包括3页申请表和1页申请材料清单,我提交的时候以为4页都是申请表,所以在申请材料清单里,申请表这项后面的页数我写的是“4”(申请材料清单中的页数都是手写的),但在收到的“受理通知书”中,显示申请表为“3页”,还好没有因为这个错误被打回来重写。
2.源程序:60页,每页50行代码,不要有空行,前后各30页,其中第一页开头应该能看出来是程序代码开头,最后一页末尾应该能看出来是程序代码结束。第30页和第31页不需要有连续关系,其它各页之间的程序代码应该是连续的。
3.软件文档:12页,这是我的软件使用说明书的实际页数。有人说页面上没有图的话,该页上应不少于30行文字。同样的,页面的页眉处左侧要有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和登记表中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一致;右侧要显示第几页和共几页。我的软件使用说明书,基本就是做了一些截图,然后分别描述一下功能,前面可以介绍一下软件的主要功能和应用场景。而这段总体介绍的内容,可以直接黏贴到申请表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中去。
4.身份证明文件:1页,公司的话就是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关于申请表填写总的来说,基本就是按照实际情况来填写就行了,选几个说说:1.软件全称填“XXXX移动客户端软件”,版本号是“V1.0”。2.硬件环境随便写的,“CPU:双核1GHz及以上;机身内存:2GB及以上;屏幕分辨率:1280x720及以上。”3.软件环境随便写的,“操作系统:Android4.0及以上版本。”4.代码行数不用特别精确,我是把所有java文件的行数大概加起来的,例如可以选一个10k的java文件,看一下行数是多少,例如是200行,然后把所有java文件一起看看文件大小是多少,例如几十个文件总共400k,那么行数就可以填一个8000左右的数字就可以了(200行的40倍)。5.申请人信息中的详细地址,不一定填企业的注册地址,例如你的公司注册在别的城市,但希望在北京现场领取,那么详细地址就可以填一个北京的地址。
第四:关于材料递送材料递送可以在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1.现场提交:可以在“我的登记”页面扫他们的二维码进入微信,里面可以预约递送材料的时间,在多个城市可以现场提交。2.邮寄提交:把你的材料都打印好,例如我的材料包括4页申请表材料清单,60页源程序,12页软件说明书,1页营业执照复印件,把这77张纸按材料清单中的顺序对齐放好,不要装订,直接邮寄就可以了,网站上有邮寄地址。之后,在网上“我的登记”的“状态”中查到了“受理登记”的状态更新,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了“受理通知书”。
第五:证书领取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又是较长时间的等待,显示出新的状态“审查”和“领导审批”,这两项在一天内“办理完毕”了。在“制证发证”“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去现场领取证书了,也就是4月23日。
在北京,领取证书不需要预约,每天下午1点到3点去领就行了,需要带打印盖章的“受理通知书”(就是电子邮箱收到的那个打印出来盖个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不知道是否必须与申请表中的联系人一致,我是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以及最好还打印一张“申请表”的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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