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3-04-23 08:15:32
版权登记证明,也就是版权登记证书,它可以在发生版权纠纷时作为判断权利归属的依据,那么它的证明效力有多大呢?不妨从一个案件来分析。案例该案件的处理意见,大致可分为三种:
1.根据相关规定,版权登记证明作为初步证明,但由于其公信效力,若在出示版权登记证明情况下仍要求对其作品权属进行举证,将导致版权登记制度的虚设。
2.版权登记证明不能创建设立权利,若原告不能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仅提交版权登记证明并不能证明享有版权。
3.版权登记证明不足以证明权利归属,应由被侵权人提供反证将其推翻,但若被侵权人未能提供反证,则维持原告持有版权登记证明即为著作权人。
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作为能提供版权登记证明的被侵权方,版权登记证明的效力越大越能维护自己的专有权益;但是对于不能提供相关版权登记证明的被侵权方或是能提供证明的侵权方来说,版权登记证明的效力越大越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越能恶意诉讼成功,以获得赔偿收益。
总之,版权登记证明用于证明权利归属是可行的,但若是作为证明权利归属的唯一依据,则是不可行的。
进行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都知道自作品产生之日开始,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的。但是很多人不理解,既然都自动有了著作权,为何还要进行版权登记呢?版权登记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之所以著作权人要进行版权登记,大多都是因为可以在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权利证明。所以版权登记还是非常重要的。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2、打印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3、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5、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6、版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定是否需要补正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
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作品著作权:(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3)作品杭州著作权登记申请表;(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软件著作权:(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3)源代码(提供源代码的前、后各连续30页且每页50行(总共3000行),如果全部源代码不足3000行的应当提交全部源代码);(4)设计说明书或操作说明文档(一般10页
漫画小说中的虚拟人物能够获得版权保护吗?
如今的科技发达,推动着各个产业的发展。例如各种漫画、小说甚至是游戏中的虚拟人物被刻画的越来越真实。因此也备受喜爱者追捧,各种人物周边、cosplay应运而生。就着这个话题,小编就跟大家探讨下这些虚拟人物能够获得版权保护吗?其实,现在对于虚拟人物是否能够获得保护一直都没有确切的说法,但却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只拥有名字是不能享用权利的。
如果虚拟角色成为了作品的实质要素,便具备了识别作用和原创特征,就应该取得著作权的保护。不过在实际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常常是虚拟人物的形象通常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而名称却很难单独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虚拟人物的名称如此难以获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因素在于:独创性的问题。因为一个角色的名称通常只是文字的简单构成,如果要根据独创性的要求,那么简单的文字、称谓等在没有其他素材的搭配时,是无法体现出思想或者情感。这就与著作权保护客体要求要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产生冲突了。这时候有人会说,有些著名的人物名称,被大众所熟知,根本不需要其他素材的配合一听到名字就马上想到角色形象,为何还是不能获得著作权保护呢?
那是因为该名称在大众心中形成了深刻的印象,通过名称可以联系到该虚拟人物甚至是整个作品的情节。但是,这只是大众通过认知从而联想产生的。在现实中,虚拟角色名称依旧是一个概念。而著作权对于概念一般是不予保护的。如果真的想让虚拟人物名称获得著作权保护,那么就得先解决上文说到的独创性问题。当虚拟人物名称具备了独创性,就可以被当做作品从而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但如何衡量名称的独创性,并没有准确的判断标准。所以,对于虚拟人物是否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还是一个大难题,特别是对于名称的保护。那些能够获得保护的仅仅也只是个例。
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
一、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邻接权)包括哪些?与著作权有关权利(邻接权)具体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三、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材料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录音、录像制品、版式设计样本和记载有表演或广播、电视内容的材料样本;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登记费:收费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录音制品件歌曲300元/首,专辑2000元其他半小时以内300元半小时以上5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录像制品件半小时以内300元每多半小时加1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版式设计件5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广播电视节目件半小时以内300元半小时-1小时500元1小时以上8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表演件按照表演作品的类型杭州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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