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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文字版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10-08 08:30:43

很多文艺创作者都会有自己的作品,自己创作的作品是自己的心血,享有相关的著作权,著作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能随意侵犯,那么,著作权法保护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法保护判定标准:

第一,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是处于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对合理使用非营利性的要求是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如果允许使用者无偿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从中获利,对著作权人来讲当然是不公平的。

第二,根据使用作品的性质来判断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这一要素是从作品本身的角度对合理使用进行判断,使用何种性质的作品更容易被认定为是合理使用。在分析这一要素时,“立法者和法官无法创制一个合理使用的适当标准,而必须通过考察所有因素来评定其范围。”

第三,根据使用作品的程度来判断使用作品的程度是指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整体相比,使用的数量和质量。第四,根据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来判断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被认为是判断合理使用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因为合理使用和侵权使用只有一步之遥,判断是合理使用还是侵权使用最终总要落脚在行为的结果上,合理使用并不是排除一切对著作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发生,而是要将这种损害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的使用就应当是许-可使用或者是法定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二、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法保护判定标准的内容,如果著作权利人的著作权受到了侵犯,作为权利人是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的,维权时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可以提起维权诉讼。

版权侵权后的赔偿应该如何计算?版权侵权赔偿

许多侵权行为都涉及了赔偿金额,不管是被侵权方还是侵权方也十分关注这个问题。本文就为大家讲解下,关于浙江版权登记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

一、版权侵权赔偿计算方式

1、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

2、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3、司法实践中的其他计算方法(1)以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益报酬作为赔偿标准(2)依稿酬标准进行赔偿(3)依版税率标准进行赔偿(4)依法官意志进行确定

4、法定赔偿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

版权又可以成为著作权,对于计算机软件来讲,进行著作权登记是指根据国家《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国家主管机关依职权对软件进行的著作权登记活动。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有哪些?下面为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软件产品的税收优惠有详细的规定。该通知并不要求强制登记,但是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百分百以技术出资的规定。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植物品种权证、软件登记证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想必大家通过上述内容自己心中也有答案了,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的内容就和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浙江版权登记的相关内容的话,请持续关注哦!

什么是版权法?版权法内容及作用

版权法用来保护作者的作品版权,是知识产权重要的构成部分。那版权法的具体概念是什么呢?它又拥有哪些内容及作用呢?跟小编来学习下吧。

一、什么是版权法?著作权法是确认作者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权利,规定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版权法内容1、版权的主体,是可享受版权的个人和法人;2、版权的客体,即可给予版权的作品;3、版权的内容,即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4、版权的归属,即该版权是属于哪个法人或个人的;5、版权的保护期限,没有限定一种期限,会随着客体的不同而发生变化;6、版权的继承;7、版权的转让或使用许可;8、版权的限制;9、侵犯版权及其处罚;10、版权管理(或登记)机构。

三、版权法作用1、为保护著作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由此引起的著作权纠纷,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依据。2、有利于作品的许可、转让和经济价值的实现。3、申请著作权保护后,表明所有权属于著作权主体。4、如果是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申请双重软件认证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5、在任何产品或服务范围内享有商标注册优先权,可以防止他人侵犯权利,主要是防止恶意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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