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术作品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9-13 08:07:04
通读著作权的特殊规定是怎样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五、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
七、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八、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九、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十、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
十一、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
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那么申请音乐作品版权保护要怎么做?
申请音乐作品版权保护:
MORP数字音乐在线注册系统,该系统可对音乐的词、曲、编曲、翻唱等音乐作品进行在线的版权注册。作品注册成功后,MORP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标准的ISWC临时码,该代码是全球性音乐著作权代码。通过版权注册号码,各个国家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提供相应的版权代理保护,该作品在这些国家内被使用,当地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代理收取著作权费,并通过中国音著协将费用转给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企业想要登记版权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登记材料:
一、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二、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四、作品创意说明。
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拓展资料: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
著作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
2、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3、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减少经济风险。在传统的使用作品的领域,人们对作品的认定有一个基本判断。但网络中,常常会出现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情形,如果取得浙江版权登记证书,问题就容易解决。
傻傻分不清著作权到底归谁?
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无论创作者是否会登记著作权,作品在创作完成那天起就已经自动获得了著作权。但有人会遇到这几种情况,像创作者并不止一个、作品是由组织主持下进行创作的、改编他人已有创作而形成的作品等等,一旦遇到这些情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谁才是著作权人。下面小编就根据几种常见的情况来分析下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著作权归属
1、如果是由个人创作而成的作品,那毫无疑问,创作人就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2、如果是由几个人通力合作而创作而成的作品,著作权由所有创作者共同享有,作者可以对自己所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3、如果是有人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创作而成的作品,那么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人。
4、如果是受他人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就要由委托方和创作方两者通过合同协商约定,合同中未明确表明归属时,著作权归创作者。
5、如果是由法人或者是其他的主持人共同完成,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那么该作品的著作权就属于法人和其它的主持人。
6、如果是在在职期间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创作而成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该作品通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而成的;在创作前已经通过合同约定好了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符合这两种情况的作品,著作权是不归创作者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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