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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术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8-31 08:50:08

很多软件企业在软件开发后进行申请软件保护时,都会面临一个问题,是申请软件专利还是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无论是计算机软件专利还是软件著作权,都属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范畴。那么到底申请哪种保护更好呢?

第一:保护原则不同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也是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同时使后续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软件专利则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保护。

第二:保护客体不同软件著作权申请提交的资料是源代码及用户操作手册,所以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这样就有可能出现竞争对手将你的软件进行研究,然后改变编程语言,达到的结果是一样的,但由于代码不相同,所以不侵犯著作权。软件专利则不同,在申请时描述的是软件的设计构思(注意一定要以技术方案的形式表现,或者最好能够结合硬件来表现),包含了软件流程图的内容,而不是主要说明采用哪种程序语言实现。一旦获权后,他人只要采用了软件专利的设计构思或方案,就可能构成侵权。

第三:申请通过率不同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一般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登记通过率极高。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核专利材料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形式审查通过后就会公开,再进入实质审查,审核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并且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一般纯软件型的专利不易获权,通过软硬件结合的方式会提高其授权率,但总得来说通过率依然不高。

第四:保护期限和维护费用不同公民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法人及其它组织的作品,其法律规定的相关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费用方面只会缴纳前期的申请费,后续不会有维护的费用。一般来说软件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20年。而发明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纳即视为放弃专利权。

第五:优缺点各有不同软件著作权可以不用公开就受到保护,并且能够让创作者快速地获得著作权保护,普通登记一般2个月左右授权,采用加急申请软件著作权最快能一个工作日授权。能够让著作权人快速抢占市场,拿到政府相应的资助。软件专利必须以公开换保护,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2-3年、实用新型8-10个月、外观专利6-8个月,一般不能采取加急形式。而软件的进步相应来说是较快的,所以在申请的过程中的有可能就错过了软件市场。所以无论是软件申请软件专利还是软件著作权保护,都属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范畴,要想保护自身权益,需根据他们所保护的特点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

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版权

开发软件,经常要研究、参考他人已存在的软件,研究、参考他人软件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所谓的“还原工程”方法。从版权法的原理来看,只有IDEA的表达受版权保护,而IDEA本身不受保护,所以关键是要把握住还原的结果只能是IDEA而不能是IDEA的表达。软件开发企业进行“还原工程”务必要十分谨慎,以免误入他人权利的领地。一旦被指控侵权,合理的辩解一般有两个,其一是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软件与他人的软件有本质差异,属于不同的软件,因此谈不上谁侵犯谁的权利;其二是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对方的软件,被指控的软件是自己独立开发的,即便它与对方的软件存在实质性相似也不构成侵权。按照这种方法,开发人员从一开始就应当有意识地采取一些措施,以备日后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在长期的版权实践中,计算机软件版权方面逐步形成了一些用来判断侵权行为的标准,比较著名的有:

1.传统标准__“镜象复制”法

以镜子反射原理来判断的传统镜象标准往往不能有效地打击版权侵权活动,因为一般来说,不会有全部一样的计算机程序和文档。

2.“实质相似性加接触”标准(SubstuntialSimilarityandAccess)实质相似性有两类:一是文字成分的相似,以程序代码中引用的百分比为依据;二是非文字成分的相似,强调应该以整体上的相似作为确认两个之间实质上相似的根据。所谓整体上的相似是指程序的组织结构、处理流程、所用的数据结构、所产生的输出方式、所要求的输入形式等方面的相似。接触是指被控方曾有“看到或复制对方版权作品”的机会。实质相似和接触结合起来即构成判断是否侵犯软件版权的标准。

3.“结构、顺序与组织”标准(美国SSO标准)结构(Structure)是一个程序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指令、语句、程序段、子程序和数据结构等、顺序(Sequence)是让计算机先执行哪些结构,后执行哪些结构的前后次序,即程序中的处理流程。组织(Organization)是指这些结构之间、流程之间以及结构和流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如层次嵌套关系、调用从属关系、串行并行关系等)的总体安排。

在判断中通常将程序的结构、顺序、组织相似作为认定两项程序之间存在实质相似性的准绳。这些标准在立法实践中尚未得到完全认可,但是司法实践中已在应用,尤其在美国,由于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制度审理案件,这些标准在司法审判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软件开发人员必须进行自我保护,通常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开发人员应能够列举出本程序与他人程序之间存在的不同点,可以通过程序的空间、子程序与模块、程序语句及操作系统的信息接口等方面来比较。

(二)开发人员能够指出本程序中的重大改进,并且能说明这些改进对于实现程序的功能和改善程序的性能所起的积极作用,即:以证据说明所开发的程序包含了本企业软件编程人员的创造性劳动。

(三)在开发过程中,将全部工作文档化。文档是诉讼中的重要证据,每个文档产生的时间都应当准确记载,文档越多、越详细,文档之间越能相互协调,连贯统一,对证明软件的独创性越有利。

(四)在论述中应明确指出硬件对程序设计的限制。如果开发人员能证明程序的相同点或相似点是由于存在思想概念__表达同一性,那么承担侵权责任的可能性就几乎没有了。

(五)在编程中开发人员应尽量避免采用相同的界面信息。例如对屏幕显示,在保持简便性和清晰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改变显示的顺序、命令、菜单、图象、应答词等,至少在外部形式上避免雷同和相似。

(六)说明软件人员在开发过程中处于封闭状态,并未接触过对方的版权作品,完全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发挥个人智慧创造的智力成果。

在与他人发生软件版权纠纷时,企业和软件开发者通过上述措施,可以达到以下目的:1.被控作品中虽然包含了对方作品中的独创性成果,但被控方证明自己也是独立创作的,而非复制的,则这种包含是创作上的巧合,不属于侵权。2.被控作品中包含了对方作品中的非独创性成果,就是说这部分内容虽然在双方作品中相同,但它可能是公有领域内的素材、知识,故不存在侵犯版权的问题。3.如果被控作品中以独创性的方式包含了对方作品中独创性成果,则也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被控的作品已构成全新的再创作,不构成侵权;二是被控作品尚达不到全新创作的程度。

为了保护知识劳动成果不受他人盗用,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能够使申请人获得软件的使用权、开发权和获取收益权等。那么如何确保软件著作权的注册情况呢?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相关部分条文规定,其中包括: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十条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十一条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第十二条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

(三)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查询规定的申请,中心应在受理查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查询费支付标准:

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a、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b、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5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c、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这些行为及想法容易引起图片版权纠纷

图片在日常使用中无处不在,并且容易获得。但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可能已经侵犯了图片版权。所以本文简单讲讲哪些行为及想法容易进去图片版权纠纷。

1、未取得浙江版权登记的图片可以随意使用。根据著作权法,无论是否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是自动取得的。版权登记并非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版权登记的主要作用是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无论图片是否进行版权登记,都不可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随意使用。

2、免费网站的图片可以免费用于商业用途。市面上不少网站打着免费图片的旗号,但是网站上的图片存在侵权隐患。该等网站的图片大部分为用户自行上传的。对于用户上传的图片网站,网站会要求上传图片的用户承诺上传分享图片必须合法合规及无著作权纠纷内容,若用户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由该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3、公司使用图片未产生盈利,可以使用“合理使用”进行抗辩。合理使用是指不需要经过作者许可同意,也不必向作者支付任何报酬的作品使用形式。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十二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往往需要考虑使用行为的性质和目的,被使用作品的性质,被使用部分的数量和质量,使用对原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等因素。对于创业公司而言,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通过使用图片获利,并不是合理使用考虑的核心要素,未使用图片盈利也不能阻却侵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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