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作品版权登记形式有哪些?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8-19 08:05: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著作权侵权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因此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当事人也有举证的责任。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那么,著作权人申请证据保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证据保全指的是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全的制度。另外,著作权人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主体必须是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第二,只有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才能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其中,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形有:作为物证的物品有毁损、变质或消灭的可能性,一旦毁损、灭失以后就难以取得证明,包括另一方当事人有毁灭证据的可能,如销毁书证、物证等;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有:证人重病,有死亡的可能,一旦死亡就不可能提供证言等。
第三,申请证据保全目的只能是为了制止侵权行为。
第四,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应当在诉讼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和所需要保全的证据的种类、名称、特征、地点等。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申请人向法院交纳诉讼保证金,或提供与之相当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
第六,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七,对证据保全的方法。对证人证言的保全,法院可以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对物证或现场的保全,法院可以进行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绘画、拍照、摄像等;对有可能被毁灭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第八,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在北京的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其他作品可以在地方版权局登记,各个等记机构的要求不同。那么进行杭州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步骤?
1、填表申请软著登记:申请人需要填写你软件著作权的相关基本信息;
2、提供部分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6、公告发证;
申请登记版权,可以保护作品,也可以保护著作权人的相关权益,还可以保护商标。在申请版权登记前,有5个版权登记须知问题,需要做了解。
◆版权登记须知一:哪些作品类型不予进行版权登记?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版权登记须知二:未成年人的原创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条件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创作作品,与年龄没有关系。依据著作权法,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未成年人的原创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版权登记须知三:作品登记机关会是否会撤销版权登记?若发生以下四种情况,则版权登记可被作品登记机关撤销其登记: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版权登记须知四:版权登记流程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3.通知缴费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6.审查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8.公告
◆版权登记须知五:是否可以只登记版权,但不注册商标?不可以。商标用于商品上,只有注册后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商标无法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但若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也能被别人抢注成为商标。
判断著作权是否侵权,你需要了解条件和认定步骤
著作权作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总有“飞蛾”要扑火,不信邪的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作品。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下著作权侵权的相关信息。
侵犯著作权的条件
1.有具体的侵害客体,即作品,如文字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等具体的作品形式和载体。
2.所侵害的作品须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不符合著作权法保护意义上的作品、作品的合理使用、已过保护期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均不在保护之列。
3.所侵害的权利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汇编权等。
4.被侵权人须享有对作品的著作权。
5.被侵权人须证明侵权人有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上一篇:拱墅区著作权代理哪家好?
- 深入解析淳安文字版权登记申办费用的制定因素[ 2024-11-27 ]
- 淳安文字版权登记申办费用的制定机制[ 2024-11-26 ]
- 审视萧山区影视作品著作权价格的合理性[ 2024-11-25 ]
- 萧山区影视作品著作权价格合理性探讨[ 2024-11-24 ]
- 萧山区软件著作权代理的优选策略[ 2024-11-23 ]
- 如何选择合适的萧山区软件著作权代理[ 2024-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