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6-09 08:47:36
由于国际互连网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得到快速发展,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不断扩大和深化。因此,就有了网络著作权这一说,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但目前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例不在少数,侧面体现出了人么你的网络著作权意识还不够深入,下面就由小编来讲讲3种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
(1)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传统意义上的网络著作权是指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若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将他人作品放在网上公开传播,则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2)社交网络平台未经同意转载传播他人作品在诸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贴吧等公开社交网络平台中非法复制、传播转载他人作品,并且没有注明作者姓名或来源,除非存在著作权被合理使用的情形。如果仅仅是分享连接,通过连接可直接接触到原作者则不属侵权行为,若不允许转载请在以明示的方式注明。
(3)音乐、电影作品未经同意传播未经著作人的同意下载、传播、改编、表演、出版、录音录像音乐作品或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种行为在大众认知中以为是合法的行为,因此面对越来越多的歌手需要收取费用、网络管理者将不法的电影种子删除的时候都表示了不解和愤怒,但著作权除了一种人身权利更重要的是能够作者带来丰厚报酬的财产权利,其权力来源具有合法性。
2019著作权侵权赔偿范围确定方法
当著作权遭遇他人侵犯后,被侵权方应当及时确定侵权赔偿范围以此向侵权方要求赔偿。那著作权赔偿范围确定方法有哪些呢?别急,小编告诉你。
著作权侵权赔偿范围
通常分为侵权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除了著作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著作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
1、直接损失(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3、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情形下,判令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或表演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但著作权登记需要分清楚登记途径因为途径不同,流程不同。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一起看一看。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有以下途径:
1、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就是自己准备好资料,然后通过微信预约后,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邮寄资料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这种方式主要适用对软件著作权申请资料相当熟悉的著作权人,在全国任何地方的都可以,优点为不花费任何费用。不足的是,办理时间过长,如果出现补正可能出现申请不下来的情况。
3、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各办事处申请。
4、委托代理公司进行申请。目前有不少单位有此项服务。优点是方便、快,不足是需要支付费用。
各个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进行申请。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资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③联系人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行办理的,需提交联系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联系人(申请联系人和代理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做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并交回原登记证书。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时间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步骤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的作品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这称作为版权,那么电影作品浙江版权登记应该怎样进行呢?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影作品版权种类:电影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含电影发行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17项权利。
电影作品版权登记流程:申请表和身份证明→版权保证书→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说明书→作品的样本1、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准备相关材料。2、相关费用缴纳。3、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审核,审核通过在上交审批。4、通过审核下发证书并备案。电影作品版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表一套;申请者身份证明;权利保证书;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提供作品样本。
电影作品版权登记后由谁享有呢?一般来说,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所有。但是,由于影视作品一般都包含演绎作品的特征,并且是由集体创作完成,包含制片者的巨额投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以及演员等众人的参与,作者比较难以界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即: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构成影视作品的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等作品,其著作权仍归各个作者各自行使。
以上就是电影作品版权登记的全部内容。最后补充一点,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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