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5-28 08:37:55
什么样的作品有著作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四类“作品”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除以上几类作品外的作品,要想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必须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并不是要求作品在思想或观点上的创新,而是指作品(表达形式)应该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应当注意的是,此处的“独立”并非意味着只能一个人创作,也并非意味不可合法借人借鉴他人的智力成果。
2、具有有形性。其有形性意味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复制,这是著作权法的必然要求。当然随着计算机软件、网络等新技术的兴起和发展,不能以传统的思维机械地理解这种“有形性”。创作只是一种事实行为,如果创作仅仅停留在头脑中,而不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表达出来,就不构成作品,得不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3、作品的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本和科学范畴。我著作权法以概括和列举的方式,具体规定了以下作品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作品的著作权都有哪些?
一、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方式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即以出售或者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著作权邻接权。包括:
1、出版者权,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2、表演者权,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3、录制者权,是指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独占性权利;
4、广播者权,是指广播者对其组织的广播作品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个人转让软件怎么纳税
一、个人转让软件怎么纳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属于增值税免征项目(财税[2013]106号),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上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故对转让所得按照800元或收入20%的标准扣除后,适用税率20%进行计算。
二、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如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作品、企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文字作品等,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永远受到保护的。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
(1)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这类作品需要广泛的使用和传播,如果给予著作权保护,反而影响了它的使用和传播。
(2)时事新闻。这里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作品是逻辑运算的结果,不具有独创性,故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浙江版权登记完后需要发布吗?通常会问这个问题的人,都是担心作品不发表会影响著作权。实际上,版权获得与发表出版无关。所以,版权登记完成后不需要发布。版权登记完后需要发布吗?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据相关条例规定:
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2.作者有权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以及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发表。
公之于众并非一定是很多人看了,公之于众只是说大众可能会看到这种状态。版权登记的目的是,保护版权,而不是取得版权。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计算机软件,可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
■版权登记作品需构成的条件:
1.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2.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
3.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若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
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性也变得越来越强。软件著作权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知识产权,有很多人对于软件著作权信息变更怎么处理不是特别了解,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证明注:办理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前需先做软件登记概况查询。
2、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证明,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记相关网站,查阅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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