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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哪些区别?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6-04 08:31:28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职务作品归属原则:

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

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

拓展资料:职务作品种类职务作品可以细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大类,分类不同,著作权归属不同。

1、一般职务作品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

2、特殊职务作品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知识产权现在变得越来越重要了,很多人都会去申请知识产权,但是知识产权也有很多的注意事项需要我们了解,因为知识产权涉及到的权利是非常多的。那么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有哪些

(一)权利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作者创作作品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或者是著作权合法的承受者,如作者的继承人。邻接权的主体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包括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付出的不同于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邻接权的内容有哪些:

(二)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三)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邻接权的内容因传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表演者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享有播放、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节目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对作品的修改权、出版物装帧形式的专有使用权。

(四)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能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五)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保护期限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永远归作者所有以外,其余权利保护期限的计算兼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起算法。而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除了表演者其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不受限制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均采用发行起算法,即截止于表演发生后、首次出版或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邻接权的内容有哪些传统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但不同国家对邻接权种类的规定又不尽相同,如德国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除上述三种权利外,还包括特种版本权、照片摄制者权等;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中的邻接权除上述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录像制作者权、卫星播放及有线转播者权。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录像制作者权(与录音制作者权规定在一起)、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三、著作权侵权的认定侵犯著作权,可以根据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判断:(一)被侵害的著作权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二)违法行为致使他人的著作权受到损害;(三)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邻接权与著作权区别有哪些的相关知识了。综上可知,邻接权与著作权的权利主体、保护的对象、权利的内容、受保护的前提和保护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在注册商标的同时考虑登记版权,商标和版权看似并无太大关联,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毕业论文版权声的申请办法是什么?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讲讲进行文字版权申请的办法到底有哪些?对此感兴趣的朋友不妨随着知识产权平台小编一起来看看。

毕业论文版权声明的申请办法有哪些?

1、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程序: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2、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认证原件,并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

①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③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版权登记保护的是图形本身(由于文字商标独创性不足,一般很难申请版权登记)。

一旦完成版权登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该图形就不能被用作任何领域,不受商标特定类别的限制。但如果别人原创了与你作品特别相似的图形,而且还完成了版权登记,那就很难发挥版权对商标的保护作用了。可见,版权保护的力度不及商标,版权保护的特点是“宽而浅”。

保护软件著作权的条件:1.原创性,即软件开发人员应独立设计,独立编写代码的组合。2.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被固定在某种有形的物体上,以客观的方式表现出来,被人们所了解和理解。3.可再现性,即将软件复制到实体对象上的可能性。4.软件版权保护的主体与客体。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人员的开发身份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其他权利的保护期限为25年,至软件首次出版后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限届满前,软件2.著作权人可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延长保护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0年。在保护期间,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将其软件复制,如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执行公务等非商业目的的需要复制。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违反其他法律。4.软件复制合法持有人,可根据其使用需要,将软件装入计算机,制作备份拷贝,并作必要的修改等,无需软件著作权人同意。

(法理基础)版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应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不应损害公众利益。政府依法监督和管理作品的出版、传播。认识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和限制后,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注册有什么区别吗?

相比于商标注册,杭州著作权登记花的时间短,可以先期把著作权权利固定下来,如果有人提前抢注,可以以著作权对抗商标权,宣告抢注的商标权利无效。商标的注册时间是比较久的,商标行内有一句话: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如果你是需要用到软件著作权的,那么注册商标的同时,也要先登记软件著作权,因为它耗时短,可以先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武器,武装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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