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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图形商标为何还要做版权登记?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6-03 08:30:41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1、计算机软件侵权直接损失的确定方法

1)可得利润损失法

以权利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润的减少作为权利人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损失额=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月标准销售量×侵权时间(月数)-在被侵权期间的实际销售量)。使用这种方法计算比较复杂,主要问题有:

(1)月标准销售量的确定。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情况较好,呈上升趋势,则要以被侵权前最后一个月的正常销售量作为月标准销售量。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量不具上升趋势,而是上下波动,则可取其被侵权的月平均销售量。

(2)侵权开始时间的确定。侵权时间对于损失额的计算很关键,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确定。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如果可以查明盗版上市时间;如不能确定盗版上市时间,在市场上没有较大的不利于该类软件销售的情况下,可将软件销售量锐减的月份作为侵权的开始时间。

(3)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应是净利润,而不是毛利润。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所得出的损失额比较接近于实际损失,且适用范围广,可用来计算大部分软件侵权案的侵权损失额。不足之处是没有考虑到市场因素的影响,当市场变化较大时,不宜采用这种方法。

2)侵权获利法

即以侵权者侵权所获利润作为权利人的损失。在实践中,这种计算方法运用得比较少。主要是因为,对侵权者的销售情况取证困难,不易确定侵权者的真实获得情况。其次,计算机软件属知识密集型产业,开发费用大,投资高,但复制却比较容易。一份不加的软件一经销出,就无法控制其再行复制的传播范围了。仅以查获的非法利润所得作为权利人的损失,显然是不客观的。

另外,从社会效果来看,如果仅判定侵权者赔偿已查明的非法收益,那么对他来讲是无关痛痒的,甚至还可获得未被发现的非法收入,因此就不利于打击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如果权利人与侵权者的销售地区不在一个区域,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对于权利人的销售情况影响不大,在不知道许可使用费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当然,这就需要对侵权者的销售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确定查清侵权者的获利情况。

2、计算机软件侵权间接损失的范围软件侵权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主要为权利人行使软件作品著作权的可得利益损失。这些损失包括权利人丧失的市场份额及市场竞争力上的削弱,以及商业信誉的损失。此外,对于用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也应计算在内。在实践中,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一般包括:(1)合理的律师费用;(2)调查取证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正当差旅费等;(3)为举证而查阅、复印有关资料而支付的合理费用;(4)合理的鉴定费以及办理证据保全公证费用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司法确定的赔偿额范围及最低赔偿额的适用鉴于计算机软件侵权诉讼的特点,在很多情况下,侵权行为人造成了侵权后果,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获利由于多种原因并不易查清。当事人对此举证及人民法院查明有关事实也是十分繁杂、浩大的工程。因此,对无法查清实际损失或营利数额的,可以按一个规定的范围确定赔偿数额。根据各地经验,对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赔偿额为人民币1万元到30万元幅度掌握。在此范围内,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过错程度等进行确定。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权按照上述赔偿范围最低数额要求赔偿的,被告的行为又构成侵权,人民法院可以不作有关侵权损失的调查,可直接按照该数额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了图形商标,为何还要做版权登记?

版权又称著作权,其保护的是著作权人在文学、艺术、科技领域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是在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的,并不需要经过特别的程序。但要证明自己就是某个作品的原创作者在法律实务中往往非常困难,因此版权登记就应运而生。由于图形商标的设计需要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当达到一定创作高度时,该图形商标就可以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此时,原作者就可以对该图形商标进行版权登记,以防止他人盗用。

1、版权登记的耗时大大短于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只需1个月左右的时间,而商标注册至少也得1年的时间,且商标注册存在失败的风险。

2、在更省钱的情况下更好的保护商标商标申请是需要选择类别的,选择了一类,只在该类受保护,如果想在45大类受保护,就需要在全类注册商标,费用非常的高。目前,只有一些大的公司有足够的资金,将自己的商标进行全类保护,而一些小的企业只要在主要类别注册商标。而版权登记的官费只有300元/件。申请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得权利,其中这个权利就包括著作权,也就是说,你登记了版权,其他任何人使用该标志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包括用在注册商标上,否则属于侵权。因此,将商标登记版权后,就起到了一个全类保护的作用。

3、确定作品的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正因为商标权和版权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所以商标权与版权有时会发生冲突,而冲突的原因通常是图形商标的版权归属不明。一旦有人提出图形商标侵犯其著作权时,商标申请人往往会陷入被动,如果商标申请人难以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商标申请就会陷入麻烦之中。而商标注册人将图形商标登记了版权,就可以确定作品的版权归属,就拥有了解决版权纠纷和商标侵权纠纷的重要凭证,还可以化解潜在纠纷,避免麻烦的产生。

软件杭州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四)鉴别材料的例外交存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4.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五)封存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时间普通办理: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知识产权保护的常见类型主要有商标、专利以及版权(著作权)三种,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谈到过,近年来,商标保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采用一种新策略“商标版权化”,就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同时将版权进行登记,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详情可查看《商标版权化竟有这么多好处?难怪那么多企业要将商标标志登记为版权了》。

商标权和版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保护的对象和范围是不同的。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由此可见,有时候商标的内容其实是符合著作权法中的作品要求的,那么这个时候如果这些内容没有注册商标,其实我们可以先通过版权登记的形式进行保护。那么以著作权的形式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究竟有哪些好处呢?

第一,作者所享有的复制权能够有效地防止他人对该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来说,防止其他人将该商标注册以及禁止其他人对该商标的使用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而将该未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都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复制,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的非法复制,当然也就能够禁止他人对该未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和申请注册。

第二,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获得,无须履行任何登记程序,而且作品的保护期限很长,一般都能满足保护该未注册商标的需要。作品的保护期一般都是作者有生之年和死后50年,这么长的期间足以使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完成商标的注册。

凡事有利就有弊,利用著作权保护未注册商标,也存在以下弊端:第一,著作权只能有效地防止他人对该未注册商标的复制,难以防止他人利用与该商标相似的商标。著作权保护作者的复制权,即通过控制他人复制来保护作品,对未注册商标来说,复制未注册商标在很大程度上是防止他人制造与该商标标识完全相同的标识,其他人变更标识中一些细节部分都可能成为一项新的作品,因此著作权法不能有效地制止他人将该未注册商标变更标识后申请注册,也不能有效地禁止他人将这种变更后的标识投入使用。而商标的最主要功能在于商标的识别性,即使两幅作品不同,只要它们之间具有相似性,消费者就可能产生混淆。因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难以有效地防止他人“仿冒”该未注册商标标识,相反,如果有人将可能与该未注册商标混淆的商标申请注册,他有权禁止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继续使用该商标。

第二,利用著作权保护未注册商标只能禁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如果其他人是以正当手段申请注册,那么该未注册商标使用人还无权禁止他人申请注册和使用。

第三,使用该未注册商标的企业不一定是未注册商标这一作品的作者,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在很多时候,企业都是请专业人士专门设计企业的商标标识,或者直接利用他人已有的作品作为商标,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使用该作品作商标的企业并不是该作品的作者,它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对其他使用该未注册商标的人提起诉讼。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利用著作权保护未注册商标有其优点也有缺点。在具体的案件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著作权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未注册商标。利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未注册商标与利用著作权保护未注册商标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不涉及产品本身的技术性能,只是对产品外表进行的设计。

如果未注册商标申请了外观设计,那么可以依据该专利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但利用外观设计保护未注册商标也有其缺陷,该专利权需要申请,该权利的保护期比较短,并且要求具有新颖性,相对来说,利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未注册商标的可能性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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