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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作品申请浙江版权登记的归属问题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3-10 08:36:19

版权囊括了各类作品,在进行版权登记的时候,不同类型的作品其版权归属也不尽相同。对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各个作品申请浙江版权登记的归属问题。

一、不同类型的作品版权归属

1、委托作品的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合作作品的归属合作作品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汇编作品的归属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4、职务作品的归属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特殊情况下,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

5、计算机软件的归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由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6、视听作品的归属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四十七条著作权,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以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二人以上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付费而未付费的;

(八)未经著作权所有人或者著作权相关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擅自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版面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编辑和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独家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制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节目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未经著作权或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人相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变更作品、音像制品等权利管理的电子信息。

科技日新月异的迅猛发展,让知识产权也越来越彰显出雄厚的实力。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世界对版权的确立是非常早的,因为每个作品都是作家的心血,是不可替代的,所以现在大家都很重视保护,那现在的世界版权公约内容有哪些?这里就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现在的世界版权公约内容有哪些?

《世界版权公约》对国民待遇原则、版权独立性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等规定与《伯尔尼公约》基本相同,该公约特有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依《世界版权公约》第3条第1款的规定,受保护的作品只要具备一定形式,便可在其他公约成员国自动受到保护,而不必履行任何登记注册之类的手续。公约所说的具备一定的形式,是指在作品的版权页上必须标有三项内客:其一是版权标记(文字作品用"C",录制品可用"R"或"C");其二是首次出版的年份;其三是版权所有人的姓名。这一规定实际上是《伯尔尼公约》与《泛美版权公约》妥协的产物。

(2)版权的保护期。该公约只规定了对作者经济权利保护的基本内容,没有提到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问题,因而版权的保护期只涉及经济权利。依公约规定,版权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或者作品发表后25年;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l0年。

(3)无追溯力原则。该公约第7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当公约对某成员国生效时,已永久进入该国公有领域的那些作品或作品中的权利。"这一条与《伯尔尼公约》第18条第1款正相反。对于一部作品是否受保护,《世界版权公约》不是看作品在来源国的状态,而是看它在受保护国的状态。

(4)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世界版权公约》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在《伯尔尼公约》和《泛美版权公约》之间达成某种程度的平衡和协调。两个公约在许多方面是近似的,甚至是相同的,但二者之间也有显著的差异。

《世界版权公约》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该公约要求符合一定形式才能取得版权,而没有实行自动保护原则;第二,版权保护期比较短。为了处理好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世界版权公约》第l7条规定,本公约不影响已经参加了《伯尔尼公约》的国家的成员国资格,已经参加《伯尔尼公约》的,可以再参加《世界版权公约》,但不得因此而退出《伯尔尼公约》,否则,其作品在《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内将不受《世界版权公约》的保护。

知识产权和著作权是同一个概念吗?这两者有区别吗?这两者是有区别的。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知识产权还包括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图和新的植物品种。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指作者对其文学、艺术、科技作品的专有权。著作权是公民和法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指公民、法人和其他主体依法对其智力创造或创新活动产生的智力产品享有的专有权利。扩展信息知识产权,又称“拥有知识的权利”,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一般只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和图像,可被视为某个人或组织拥有的知识产权。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马克·莱姆利教授认为,“知识产权”一词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被广泛使用。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现代专利制度产生于17世纪上半叶。一百年后,“专利说明书”制度应运而生;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索赔簿”制度是从法院处理侵权纠纷的需要中产生的。

21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到处都是知识产权。我们可以看到它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发明专利、商标和工业设计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制造商名称、原产地名称、新植物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2017年4月24日,法国发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商标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很多人对商标和版权的区别还有些怀疑,甚至问,注册商标后,为什么产品要受登记版权的保护?商标不能受到保护吗?那么商标和版权有什么区别呢?

商标与著作权著作权的区别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其他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实体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以对其作品的支配为对象,包括作品的人身权和作品的财产权。作品的人身权属于作者本人,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作品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使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给著作权人的继承人或承担著作权人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实体或由他们享有。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专有使用商标的权利。

商标是一种具有显著特征的符号,由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分类或分销中使用,或由服务提供者在服务中使用,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简而言之,它是用在产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商标和著作权权利的区别:

1.就权利主体而言,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它可以是作者本人、他的继承人或他的权利和义务的继承人,有时也可以是。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公民个人必须是个体工商户。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就权利的取得而言,著作权的取得一般是自动产生的,而商标权的产生则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

3.就权利标的物而言,著作权的标的物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商标权的标的物是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4.就权利的排他性而言,著作权中的两个人独立完成同一作品可以得到著作权的权利,而商标权是相当排他性的。不仅相同保护范围的相同商标不能出现,而且相同保护范围的相似商标也不能出现。因为,权利的排他性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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