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杭州版权登记的条件和好处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2-09 08:08:31
说到版权注册有很多人表示不解,作品一经完成就会自动获得著作权,为什么还要开设版权注册机关开展登记呢?存在即合理,版权的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办理杭州版权登记的条件和好处,下面就由为各位仔细的讲讲这个问题吧!
一、什么是版权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二、版权注册登记的好处
1、版权注册费用低,保护时间长。版权申请人为自然人时,版权有效期到个人去世后50年;版权申请人为单位时,版权有效期50年,从作品完成之日起算。并且版权与商标注册有所不同,版权无需续展。
2、在产生版权纠纷时,能够维护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以及著作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版权归属导致的版权纠纷案件,并为解决版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必要前提。
3、版权不仅在商业中起到保护作用,其他领域也可以保护,并且不受产品范围限制;版权登记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进行保护,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
4、《著作权登记证》是企业申请办理双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企业创新技术实力的表现。同时,也是作者个人价值的体现。
5、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软件版权交易等活动时,是需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作为权利证明的,版权注册有利于著作、软件的批准、转让,有利于著作、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作品推行自愿注册,无论作品是否注册,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获得的版权不受影响。并且版权注册时间短,3个月就可以完成。
三、版权注册的构成条件关于作品的构成条件。根据通说,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如果做得及时,做的到位,直接决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否站得住脚,能否被大众消费者所人信任,版权登记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但是版权登记时要进行一个版权登记查询,今天给大家分析一下版权登记查询,能查询到哪些信息呢?
一、版权登记查询,可以登记版权的作品有哪些?
很多时候,有些作品人并不知道自己的作品是可以申请为版权的,是可以获取法律保护的,如果想要申请版权登记,可以提前进行一个版权登记查询,查询到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保护:
1、一般作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建筑作品、影视作品、小说等等可以通过传播获取利益的一些作品,都可以提前申请版权保护。
2、软件作品:主要是一些计算机软件,可以申请为软件著作权,获取版权保护。
二、版权登记查询,可以查询的信息有哪些?
除了确认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保护外,通过版权登记查询,我们还可以获悉一些其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经过软件著作权查询后,可以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变更、转让、补充。因此,它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转让、补充的前置条件。
2、在软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在中国版权局官网可以查询到软件登记的主要内容,如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著作权人等必要的信息。
三、版权登记查询的途径有哪些?
版权登记查询,可以让我们了解更多关于版权申请方面的问题,我们实现版权登记查询的途径主要有两个:
1、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
2、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在“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书的软件情况。
如何处理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纠纷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承担什么责任,以及由谁承担等问题而发生争执。那么如何处理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
一、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
二、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
三、诉讼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
在著作权之外,关于表演者、广播者等人群的权利需要保障,接近于著作权但不属于著作权的部分权利。那么,什么是邻接权?怎么区别于著作权呢?
一、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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