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7732605906

浙江宝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字作品如何申请浙江版权登记理?

文字作品如何申请浙江版权登记理?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2-19 08:49:20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正规三方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均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

一、文字作品如何申请浙江版权登记理?

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二、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条件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文字作品标题受著作权保护吗

文字作品的名称应属于作品的标题。作品的标题不仅限于文字作品的标题,还涉及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各类作品的标题。作品的标题能否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在整个世界范围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国家对其采取著作权的方法保护,有的国家采取其他方法给予保护,有的国家则不予保护。在给予作品标题著作权保护的国家,也并非所有的作品标题都受著作权保护,而是视情况对作品的标题分别采用著作权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例如法国1957年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智力作品的标题,只要具有独创性,同作品一样受本法保护。即使在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不得在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在同类作品上使用该标题。对于那些不具备独创性的作品标题,则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在给予作品标题著作权法保护时,如何界定标题的独创性。

文字作品登记版权是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的。但是对于作品的标题,版权法并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经常会有这样的纠纷出现,这是目前需要积极修订的方面。另外,有许多三方代理机构可以全权代理申请人办理文字作品的版权登记,但除了正常的收费之外,还需要付一定的服务费给代理机构。

我们生活中是有知识产权这个东西的,专利权、著作权等都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类,而在我们生活中电影是并不陌生的,电影也是有像他们著作权的,那么,电影作品著作权由什么者享有,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电影作品著作权由什么者享有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电影作品著作权由什么者享有:

(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保护期是五十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申请版权费用是多少钱?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3、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电影作品著作权由什么者享有相关内容,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根据《著作权法》中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具体就包括了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下面为大家整理分析下著作权包括的内容,对此感兴趣的朋友不妨一起来看看。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在作品上署名以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一个游戏作品通常包括游戏引擎和游戏资源两大部分。其中,游戏引擎是程序代码,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游戏资源包括图象、声音、动画等部分,而游戏中动漫、视频、图片等属于其他作品,不能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但是可以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

一、将游戏的程序代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游戏软件开发者若将游戏的程序代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四)联系人身份证明;(五)相关的证明文件等。

上述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其中,软件程序的鉴别材料根据交存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办理一般交存的,源程序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办理例外交存的,具体提交方式如下: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如果申请人在源程序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二、将游戏资源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游戏软件开发者还可以将游戏中动漫、视频、图片等游戏资源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权利归属证明;(四)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五)作品说明书(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且需作者签字);(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无论是将游戏程序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是将游戏中的动漫、视频、图片等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都需要经过下列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申请人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登记机构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版权所有:浙江宝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