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7732605906

浙江宝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杭州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专利的区别

杭州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专利的区别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2-18 08:48:48

杭州著作权登记和软件专利两者如何区别和保护?

对于软件为主的企业来说,需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例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专利申请等。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解软件著作权与软件专利两者的区别,还有软件产品的保护等知识。

一、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区别1、登记审核区别(1)、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获权利,登记通过率极高;(2)、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率相对来说很低,也并非绝对。2、有效期区别(1)、软件著作权有效期为50年,个人申请保护期为著作权人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而且没有年费和维护费用。(2)、软件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20年。而发明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过期不缴费即视为放弃专利权。3、登记申请时间区别(1)、软件著作权一般2个月左右即可成功拿到证书,如果是自行邮寄材料到版权保护中心时间大概是4-6个月,时间短成功率高。(2)、软件发明专利申请时间是1~2年,时间长而且成功率低。

二、软件产品保护1、申请软件著作权,防治别人直接复制,且,能获得证书,进而报高新、拿资助、减免税收、提升公司整体形象。2、要对技术方案申请软件专利,保护内容,而不仅仅是形式,且,要对技术方案进行专利布局。

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如何办理软件登记呢?下面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以及他们的区别。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受让方有两种方式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进行办理,受让方只需要选择一种办理方式即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后,可以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办理的性质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对受让方取得著作权的一个初步证明。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所作的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证明。

2)取得的证书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合同登记证书》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和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起配合使用。

3)办理的申请人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只能由软件著作权的受让方申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申请人只能由受让方签章。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则没有以上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办理。

4)办理的申请材料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供2份签章复印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方式办理,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中一定要勾选“受让取得”。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只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两种方式办理都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原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综上所述,根据我们版权顾问的专家建议,我们强烈推荐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采用第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也就是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现在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现在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申请软件著作权:企业高新申请、App上架、保护源代码,大学加分保研、评职加薪。如何申请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就成为了我们最关注的问题:软件著作权申请方式有2种:

1、自行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进行办理。2、通过有授权资质的代理机构办理。自主通过官网办理,需要自己下载并整理好资料预约到中国版权中心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整体流程不熟悉的话就会变得问题重重,所以现在很更多人都会选择通过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这样可以更加快速便捷的拿到证书,那接下来就说明下找专业代理机构申请的办理流程:

1、专人对接:确认软著名称、版本、申请时间及其他软著申请相关问题;2、整理材料辅助填写申请表;3、资料审核无误,正式材料出表并打印盖章邮寄至代理机构;4、资料提交至版权保护中心;5、申请时间到确认地址快递接收证书。

提交材料要求: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或加盖公章)企业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台湾地区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个人需要提交护照或个人身份证明。2、鉴别材料:源代码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软件说明文档:用户手册、操作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图文内容10-15页。

注意事项:(1)申请时间是指提交申请到版权局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时间(工作日是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以及周六日);(2)不能提供软著鉴别资料的申请人如果软著名称中有针对性的名称是需要提供商标或ICP证明文件;(3)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中软件完成时间距离公司成立时间不能低于半年,如果低于半年需要提供软件前期开发说明;(4)软著如果在审核是遇到部分内容审核不合规、源代码不符、说明内容不全时会下发补正通知,这就会影响下证时间,但这也属于是软著申请中常见现象不必紧张,只要重新整理提交就可以,但如果是加急办理就需要尽量避免。

遇到网络文章著作权侵权我们该怎么办?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当我们遇到网络著作权侵权时不要心急,运用一些手段就可以保护自己的作品,接下来就让小编来详细介绍下。

网络著作权保护方法

1、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我们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自己的文章原创证明,这样我们在维护自己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

2、对其网络作品进行登记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网络著作权人可以将其网络作品在所属地区的版权局进行著作权登记。此外,《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应该说,著作权登记对于明确著作权权利归属、减少纷争、维护著作权交易安全有着积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证明力最强的证据。

3、借用新型技术手段网络著作权人可以主动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如目前较为流行的数字水印、电子签名等,对自己的网络作品进行标识。这样就使得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传播过程中始终能够得到辨析。事实上,目前一种全新的、快捷方便的数字时代版权自助保护方式——“时间戳”服务已经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认可,加盖了时间戳的数据电文(电子文件)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网络作品作者及时申请时间戳,获得第一时间作品存在及内容完整性证明,将有利于维护自己的作者权益。

4、提供创作网络作品的原始资料-申请文字或美术著作权网络作品作者可以提供与创作网络作品相关的文件或资料,一个作品的形成至少要经过思想阶段、构思阶段和表达阶段。比如文字作品,作者可以提供比如纸质手稿、创作时的文章大纲、思路图纸等,又比如摄影作品,则可以提供胶卷底片、数码照片原图等。总之,一切有助于证明作品的来源、作品的创作过程和作者的原创份的文件和资料都可以提交。

5、网络注册账号和密码验证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认定方法。一般来说,网络用户注册后会获得账号、密码和网址,并只由其注册人掌握、使用。文章的上载、删除工作亦只能由注册人完成。因此,当事人只要能证明其能够顺利地登陆个人网络平台,并能完成修改密码、发表作品等操作,那么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确定他就是其网络虚拟身份对应的真实作者。同时,为了增强上述方法的证明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来提升相关资料的可信度。

6、由网站服务提供商提供网络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资料在网络上发表作品的作者,一般都需要利用相关网站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和平台,比如注册成为某论坛的用户、使用网站的邮箱、使用网站提供的个人主页或空间。因此,如果法院认为网络著作权人自行出具的电子资料可信度低,则可以对网络服务商进行取证,要求网络服务商提供能够证明该著作权人的相关信息,如用户名、注册信息、邮箱地址等。在推广网站实名制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将会发生更大的作用,如目前新浪微博等微博客采用加V的方式对作者身份进行认定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著作权侵权的问题刻不容缓,更多著作权问题请咨询在线客服,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服务。

 

版权所有:浙江宝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