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著作权登记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http://www.dlqjpf.cn 时间:2022-02-10 08:34:59
申请人在做杭州著作权登记合同备案时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具体内容如下:1、填写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4、著作权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当中包括了计算机软件作品,除此之外计算机软件条例当中也对软件著作权做出了保护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的内容有什么?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的直接控制,在多数情况下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复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如在互联网上传输软件供他人下载使用。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1、转让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方式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方式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二、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规定的民事责任包括: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3)公开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
(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
三、著作权的归属原则
著作权归作品的创作者所有。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什么是版权入侵?违反版权相关法律法规,对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一般来说,只要版权所保护的作品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外使用,就构成对版权的侵犯。常见的违反版权的行为包括:出版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创作的作品,全部或部分,照原样或在改变他们的面貌之后;未经创作集体或其他合作作者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出版集体创作或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未参与创作,以强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署名他人创作的作品;未经作者或者其他3人以上许可,发表未发表的作品;未经作者许可,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或者进行其他损害作者声誉的修改;继续传播作者公开宣布收回的作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通过复制、出版、表演、录制、改编和翻译使用版权保护的作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不向版权的所有者支付报酬或合理报酬;一些版权法律还规定,以他人的名义出版自己的作品、假冒他人的作品或进口和销售侵权复制品也构成对版权的侵犯。由于版权法的地域性,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外国作品不构成对版权的侵犯。
侵犯“版权”一般是民事侵权行为,必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许多更严重的违反“版权的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何在不侵犯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如果你想用别人的作品,你可以把作者的名字加到作品里。但它不能用于商业渠道!
未经2人以上许可的工程合理使用范围:将他人发表的作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介绍、评论作品或解释主题,并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c.引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新闻纪录片中发表的作品报道时事;d.报纸、期刊、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出版或广播在公开会议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允许出版或广播的除外;e.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为教学或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出版的作品,但不出版;f.当局利用出版的作品履行公务;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复制本图书馆收藏的作品,以展示或保存版本;h.免费表演已出版的作品;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美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和录像。作品超过权利保护期。
此外,将已出版的汉族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在中国出版,或者用盲文出版已出版的作品,都可以不经3人以上许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可以使用的作品的使用者不得向版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在查处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时,应注意对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所有权、权利保护期、权利限制等的规定。,并区分侵权著作权与合法使用作品的界限,从而准确惩治侵权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保护版权人和合法用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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